天津外地车限号规则(天津外地车限号规定及处罚)
天津限号外地车怎么限
天津限号外地车在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
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交管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天津外地车限行规定、限行时间
外地牌照天津市区的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限行。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
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违反限号规定处罚标准:
1、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罚款。
2、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罚款记3分处罚。
3、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罚款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为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限行的其他规定。
车辆限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交管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外地车在天津限行规定?
天津限行外地车规定:
天津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外地燃油车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通行,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
二、本地燃油车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三、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大家要对天津限行的时间、区域、规定多加留意,不要因为这个被罚。
天津外地车限号规则
天津外地车限号规则是每个工作日的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
在主城区范围内,2017年10月9日开始对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与邯郸市保持一致,(每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Ⅰ级应急响应,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国家的有关规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