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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限贷什么时候执行(限购限贷什么时候执行的)

小真2023-03-17电影资讯81

2016年8月份以来,陆续有城市重启限购限贷政策,主要有哪几个城市

您好!

现在,厦门、武汉、南京、苏州以及合肥5个二线城市已经正式开始实施限购或限贷相关的举措。

其他一些城市收紧楼市政策的消息亦不时传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会全面转向?分析人士认为,因城施策大方向下,房价增幅过快的城市,未来都有可能出台各类版本的限贷限购做法。

二线楼市“热传导” 连续5个月领涨70城房价

7月份,在51个新房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前十位的城市几乎被二线城市包揽,深圳以2%的涨幅成为唯一上榜的一线城市。记者梳理国家统计局3月-7月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发现,今年3月至今,厦门、合肥已连续五个月交替领涨70城房价。厦门、合肥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均在4.6%-5.8%间浮动,且包揽了涨幅排行的前两位。谈及二线城市房价连续领涨的原因,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中新网记者,由于一线城市房价过高,部分投资、投机资金开始撤出一线城市转向二线城市,使得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超越一线城市。“同类型房价涨幅比较快的城市还有南京、合肥、杭州、天津、福州、惠州等。”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注意到,只要是房价上涨速度较快的城市,都有可能出台“收紧”的调控政策。

苏州、厦门吹响二线城市限购号角

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自9月5日起厦门将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成为继苏州之后第二个开启限购的二线城市。武汉同日宣布收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提升至40%。虽然厦门、武汉同步出台楼市收紧政策,但力度明显有所不同。“厦门在今年7月就出台了限贷政策,本次只是在房价依然未抑制住的情况下加码限购;而武汉则是刚刚上马限贷。”在张大伟看来,两城政策力度的差异取决于房价涨幅的高低。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在内,全国有九个城市,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购和限贷政策。二线楼市中,苏州和厦门实施了限购政策,合肥、南京、武汉出台了限贷政策,这5个二线城市的楼市政策均被套上了“紧箍咒”。

2016年住房限购限贷政策一览

8月31日,厦门和武汉也同时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至此,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合肥、南京、苏州、厦门、武汉实行了住房限购和限贷政策。融360小编为您及时整理了这几个城市最新的住房贷款政策,绝对比政策原文好懂,便于收藏。

一、限贷政策

以下是政策原文:

(一)武汉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武汉于9月1日起实行限贷政策:

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通知》仅适用于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三环内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发生的住房交易涉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等6个三环线外远城区的住房交易,未作限定。

(二)南京

2016年8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

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苏州

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4、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四)合肥

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

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

1、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3、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上海

2016年3月25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沪九条”):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六)深圳

2016年3月25日,深圳出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二、限购政策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只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且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供:

(1)购房人户口簿;

(2)购房人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婚姻情况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出具原件核对);

(3)购房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四)深圳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厦门

2016年8月31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厦门市自2016年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该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望采纳

成都的购房限购是哪一年执行的

2016年。

2016年10月成都曾出台住房限购。相关文件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7年成都加码住房限购:

2017年0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成都24日起将实施限购政策。

此次限购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文件要求,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青年网-成都楼市限购升级: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什么是限购令 从什么时候开始提出限购政策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

在房产业内,我们经常提到限购令、限购的问题,那么具体限购令是从哪天开始的,什么是限购令?

“限购令”是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已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具体内容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武汉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措施政策 10月3日执行

2016年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出:对江岸、硚口等七个主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实行限贷限购。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武汉新政加码:重启限购限贷!

10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核心内容为武汉主城区今起限购限贷,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本地人最多可购2套房,外地人最多可购1套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原有购房政策不变。

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武汉市江岸,江岸、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2、上述区域,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最低为25%,较之前提高5%。

3、上述区域二套房首付50%,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0-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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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购令什么时候开始的?

北京限购政策是2011年开始的,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零分之后,在网络进行签约的住房交易,需要执行新的限购政策,同时还需要审查购房人的资格。只要是拥有了产权的住房,都算家庭已有住房。非同一家庭,如果两名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产权,那么两人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北京地区的限购政策分为:1、已经拥有北京户口的已婚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单身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如果家庭名下登记了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两限房,那么暂停在北京行政范围之内购买住房。2、对于非北京户口家庭,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就不能再次申请购买本地住房。此外,如果非北京户口家庭没有在北京购买房屋,但需要满足连续在当地有缴纳60个月的社保,并且还需要具有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才可以购买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