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6年限购(成都2016年限购新闻)
成都的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6年10月成都出台限购政策。2016年11月17日,成都再次发布限购升级措施。
2017年3月24日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2017年0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成都24日起实施新限购政策。新限购政策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扩展资料:
限购政策最重要的内容一是两年社保或有户籍才能够在成都购房,二是必须在户籍区域内购房。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升级后的限购措施规定,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加码住房限购 专家解读政策可能出现的效果
成都什么时候取消限购
很多大城市都会有限购的政策,而对于成都来说,这已经是第二次实行楼房的限购政策了,而且此次的限购,将二手房也纳入其中,很多业主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满足购房的条件。那么,成都什么时候会取消限购?成都楼房限购条件政策有哪些?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成都什么时候取消限购
目前成都市政府并没发出任何有关于取消限购的消息,但是除了已经实行限购的12个主城区以外,其他范围内的房子都可以让业主任意购买。而对于此次的限购政策,不仅对户籍、区域有限制,而且还将二手房也纳入限购的范围内。
二、1、成都楼房限购条件政策
在成都12个主城区内购买楼房,必须要满足三个要求。第一,申请人必须要拥有成都市本地户籍,或者在成都市区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医社保。第二,申请人及配偶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没有过购房记录,或者说无自有产权住房者。第三,2016年10月1日之后,没有在成都市12个主城区内购买过楼房者。
三、2017年完善限购政策
为了让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更加健康、平稳的发展,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完善政策,这其中包括扩大住房的限购范围、强化成都各个区域之间的职住平衡、加强成都市民的购房的资格审核、支持成都市民合理的租房需求以及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炒房行为。
编辑总结:成都限购政策重点在于扩大成都的12个主城区的限购范围,除了有户籍和地区的限制之外,还将二手房也纳入了限购的政策中,业主在购买之前,最好先确认自己是否有购房的条件。以上成都什么时候取消限购以及成都限购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成都的购房限购是哪一年执行的
2016年。
2016年10月成都曾出台住房限购。相关文件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7年成都加码住房限购:
2017年0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成都24日起将实施限购政策。
此次限购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文件要求,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青年网-成都楼市限购升级: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成都2016年10月限购政策
以下是成都最新限购政策: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成都限购最新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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