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号可以走三环路吗(成都限号能进三环路吗)
成都三环路限行,每天是从几点到几点,急
成都三环路限行,每天是从7:30—20:00。
一、成都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时,限行区域由的“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二、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汽车燃料种类登记为“电”、“电、汽油”或“电、柴油”、“氢”中的任意一种车辆类型。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扩展资料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拘留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给予罚款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禁止以单一罚款代替其他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
(二)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三)拖拉机用于载人的;
(四)未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装置的;
(六)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
(八)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九)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十)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
成都西三环限号吗
是的,成都市西三环限号,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30至9:30,下午16:00至19:00,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不得通行。此外,每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车牌尾号为0、1、6和7的车辆不得通行。请您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减少拥堵,保护环境,维护市民出行权益。
成都限号是几环
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3年01月09日起,工作日07:3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 成都市: 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限行规则: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 成都市崇州市:孔子广场及周边
限行规则: 禁止机动车(含摩托车)、各类三轮车和四轮车驶入严管区域
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则: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16年07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 成都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则: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成都北三环限号吗
成都北三环限号。
1、限行时间:工作日7:30—20:00。
2、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中心城区二环路(含)与三环路(含)之间的环状区域内所有道路。
3、成都三环路限行尾号:星期一机动车尾号1和6。星期二机动车尾号2和7。星期三机动车尾号3和8。星期四机动车尾号4和9。星期五机动车尾号5和0。
4、成都机动车限行尾号是按机动车车牌最后一位数字来算的,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的按0计算。
成都限号能在三环外跑吗
法律分析:三环路属于限行区域,在限行时间内不能在三环路上行驶。但是也不是绝对不行,只是需要接受处罚。违反限行规定是罚款100,记3分。如果你有急事,必须出行的话可以自己权衡利弊。不过三环路内交通很方便,非必要的话不建议违反禁令,可以选择多种公共交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