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限号2023年2月最新限号时间表图片(邯郸市限号2023年2月最新限号时间表图片大全)
邯郸2月20号限号吗
邯郸2月20号不限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要求,满足群众工作就医等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31日起,邯郸市全市范围内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元旦节放假高速不免费。根据相关规定,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限号开进去会怎样:
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款,记3分。
注:以下车辆不限行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以上内容参考邯郸本地宝-邯郸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最新通知
魏县限号2023最新限号时间
邯郸市魏县限号时间7:00—20:00。
在主城区范围内,2017年10月9日开始对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与邯郸市保持一致,(每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Ⅰ级应急响应,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国家的有关规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
邯郸市限号2023
邯郸限号2023: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
邯郸限行时间及区域:限行对象:非营运载客汽车(含本外地及临时号牌)限行时间: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温馨提示: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邯郸限行处罚: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予以处罚,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时限3小时(3小时内驾驶人将车辆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限行区域:
邯郸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
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邯郸车限号时间表2022
邯郸车辆限号最新规定如下:
星期一尾号1和6限行,星期二尾号2和7限行,星期三尾号3和8限行,星期四尾号4和9限行,星期五尾号5和0限行。
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罚款。
限行期间,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分别为不同限行区域,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为3小时,限行车辆驶入不同限行区域或3小时后仍在同一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当日将会被连续处罚。
不执行限行的车辆:
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
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