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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号罚款处罚规定(天津限号罚款规则)

小真2023-03-07热点信息105

天津限行如何处罚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自2018年4月9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扩展资料: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闯单双号限行真罚钱!已有6000多辆车闯限行被罚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交通安全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

天津限号被抓怎么处罚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违反限号规定处罚标准:

1、对于“闯限行”违法,将处以200元罚款。

2、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3、对于涉牌违法,根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记12分处罚,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违法的,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

扩展资料

天津违反限行罚200元不记分

交管部门强调,这次采取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与以往有很大不同,是对天津市全境范围、所有行政区域、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和环城公路),全部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不分高峰与否。特别提醒农村地区群众也要关注这次限行措施。

这次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期间,交管部门按预案要求采取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自16日晚20时起,全市境内道路所有电子警察全部开启单双号限行摄录抓拍功能。

交管部门表示,即使是较为严重的雾霾天气,也对电子警察的抓拍功能影响很小,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而造成交通违法。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闯单双号限行真罚钱!已有6000多辆车闯限行被罚

天津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限号开车的,属于违反禁行标志,处罚是记3分、罚款20到200元。当事人需要在15天之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否则需要缴纳滞纳金。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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